2026 年 2 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26)与《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2 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2—2026)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两项标准聚焦当前燃气安全治理的紧迫需求,致力于从预警源头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对工业及商业、家庭两大类场景进行精准化的技术升级,将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标准支撑。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规定了工业与商业场所使用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重点强化了工业及商业用探测器的极端环境耐受能力,通过新增盐雾、环境腐蚀等严苛试验项目,明显提升产品在化工、沿海、餐饮酒店等高湿、高腐蚀环境下的可靠性与寿命。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2 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规定了探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可燃气体及其不完全燃烧产物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针对家用探测器面临的厨房高低温变化、油烟干扰、产品质量不一等痛点,全方面提升了探测器的抗干扰性能,特别增加了耐温度冲击、交变湿热、抗油烟干扰等试验项目,并要求探测器发出警报的信息所需的时间不低于 15s 且不超过 60s,有很大成效避免实际应用中的误报及非预期报警,提升产品的预警精准度、稳定性和常规使用的寿命,做到不误报、不漏报。
2026 年 1 月 30 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 EN IEC 63409-3:2026《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功率转换设备测试 第 3 部分:基本操作》,该标准等效采用 IEC 63409-3:2025,规定了用于光伏(PV)电力系统(带或不带储能)的电力转换设备(PCE)基本运行特性的测试程序。
a)稳态特性 描述了确认 PCE 在稳态条件下可运行范围的测试程序。根据测试程序确认视在功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电网电压和电网频率的可运行范围。
b)瞬态响应特性 描述了确认 PCE 对运行条件变化的响应的测试程序。本标准仅考虑正常(连续)运行范围内的变化。因此,针对异常变化和电网支持功能的行为不在范围内,并在本系列标准的其它部分中有所涵盖。
2026 年 2 月 4 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正式将正己烷和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BPAF)及其盐类纳入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名单。
此前,欧盟成员国委员会(MSC)在 2025 年 12 月的会议上都同意将正己烷确定为 SVHC。这是第一种基于神经毒性等效关注水平(ELOC)而非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等传统标准纳入 SVHC 候选名单的物质。另一种物质,BPAF 及其盐类,由于其已确定的生殖毒性而无需委员会参与,因此被确定为 SVHC。SVHC候选列表现在包含 253 个条目。
2026 年 2 月,新版玩具安全法规(TSR)(EU))2025/2509 已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设置54个月过渡期,旨在为制造商及其他经济运营商预留充足的调整时间,将于 2030 年 8 月 1 日起全面生效。核心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传统的欧盟符合性声明将被数字产品护照取代,该护照需通过玩具上附有的二维码等数据载体供公众查询。此项措施可明显提升产品可追溯性,同时便利监督管理的机构及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规核查。
新版法规进一步落实《欧盟可持续化学品战略》,新增多项化学品禁用与限用要求,包括:
玩具安全范围不再局限于物理风险。对于智能玩具及含数字功能的玩具,安全评估需同步覆盖心理健康风险,并依据《网络韧性法案》等法规要求,满足严格的网络安全标准。
此外,新版玩具安全法规与通用产品安全法规(EU)2023/988、市场监督管理法规(EU)2019/1020、生态设计框架法规(EU)2024/1781 等欧盟单一市场水平法规保持高度协同。
2026 年 2 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了编号为 FprEN 62282-3-400:2026 的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标准草案,该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 IEC 62282-3-400:2016,适用于带热电联产输出的小型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标准仅限于基于低热值小于或等于 70kW 的燃气和液体燃料燃料电池热电联产设备,规定了这些设备在结构、安全、安装、适用性、合理用能、标识和性能测量方面的要求。
2026 年 1 月 21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向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提交《数字网络法案》(Digital Networks Act)立法提案,旨在统一欧盟数字网络监管规则、破除跨境壁垒,加速全光纤与 5G/6G 等基础设施升级,为AI、云计算等新技术落地筑牢基础,强化欧盟数字主权与全球竞争力。
该提案核心亮点突出,以“条例”形式直接适用于欧盟 27 国,避免成员国监管碎片化。其中“单一通行证”制度尤为关键,企业在任一成员国完成注册即可全欧运营,预计可降低跨境经营成本 30%以上;明确频谱管理改革方向,建立欧盟级卫星频谱授权框架,延长许可证期限并保障可续期,提升企业投资确定性。明确了传统铜缆退网时间表,要求各成员国 2029 年前提交退网规划,2030 年至 2035 年间完成全面退网,全力推进全光纤网络部署。同时,创新性引入运营商与内容、云服务商的自愿合作机制,适配 AI 应用、高清视频等带来的流量激增需求,优化端到端服务质量。
欧盟委员会表示,当前欧洲数字连接水平滞后于中美等主要经济体,该法案旨在通过简化监管、整合市场,激发运营商投资活力,构建统一高效的数字生态系统。据悉,提案后续将进入议会与理事会磋商流程,预计2027-2028 年正式生效,过渡期至 2030 年。作为欧盟强化数字主权的重要举措,该法案将对欧洲乃至全球通信与科技产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2026 年 3 月 6 日,印度 WPC 发布了关于支持 5925-6425MHz 的设备的公告。对于技术上能够支持 6GHz 操作,但目前仅认证为 2.4GHz 或 5GHz 的设备型号,持有 ETA 证书的制造商必须在 30 天内完成强制性过渡。
重新认证:一定要活得新的 ETA 证书,明确涵盖所有适用的频段,包括 5925-6425MHz 范围。
在 30 天过渡期内,原始 ETA 含 2.4/5GHz 规格证书继续有效。但如果在 30 天内未完成强制过渡,ETA将自动失效。一旦过渡期结束,设备将不再有任何频段的合规性,包括之前批准的 2.4GHz 和 5GHz 频段。
2026 年 2 月,印度政府正式对外发布《2025 年手工具质量控制令》,明确要求所有在印度销售的手工具一定要通过印度标准局(BIS)强制认证并加贴标准标志,该法令将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印度在提升工业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该质量控制令,九类常用手工具被纳入强制认证范围,具体包括管子扳手、开口扳手、梅花扳手、活动扳手、钳子、套筒扳手、组合扳手等基础工具。这一些产品一定要符合相应的印度国家标准,例如管子扳手需满足 IS 4003 标准,开口扳手需符合 IS 2028 标准,钳子要达到 IS 3650 要求等。全部的产品必须取得 BIS 许可证并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标准标志,标志需清晰标注适用标准号、BIS 证书编号以及官方网址,以便消费者查询验证。
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适应能力,印度政府采取了分阶段实施策略。大规模的公司必须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完成认证,小企业获得三个月的缓冲期至 2027 年 1 月 1 日,微型企业则可延期至 2027 年 4 月 1 日。这种差异化的时间安排既确保了品质衡量准则的落地,又避免了对中小企业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该法令对出口产品予以豁免,用于出口的手工具无需强制认证。此外,制造商每年可进口最多 200 件产品用于研发测试,但这一些产品必须作为废品处理,严禁商业销售,企业需保留完整记录以备政府审查。
2026 年 2 月 10 日,印度标准局(BIS)发布了关于可携式封闭式二次锂电池和电池组额定容量验证的指南。
• 针对新证书申请与更新:根据 IS 16047 标准的强制性测试要求将于 2027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 现有证书:制造商必须确保符合如上新要求,并在 2027 年 4 月 30 日或最终注册到期日(以较晚者为准)之前提交验证报告。
2026 年2 月19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2862-3-6:2026《太阳能热电厂 第3-6 部分:镀银玻璃反射器的耐久性——实验室测试方法和评估》的最新修正版本。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评估高技术性能的镀银玻璃反射
器耐久性的实验室测试方法,这些反射器用于聚光太阳能技术。本标准范围内的反射器由浮法玻璃基板和其背面的反射银层组成,该银层由薄铜层和由底漆和面漆组成的防腐蚀涂层系统保护,并可选配中间涂层。本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能热电装置技术委员会(IEC/TC 117)负责编制。
光伏发电系统的附加要求》,由“电能供应系统方面”技术委员会(IEC TC 8)负责编制。IEC TS 62786-2:2026 补
充了 IEC TS 62786-1:2023,并规定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光伏发电系统(PV 系统)与电力网络或电网连接的要求。
本标准涵盖了所有连接到低压或中压电力网络的PV 系统,并给出了不同规模PV 系统的典型要求。
越南标准与质量研究院(VSQI)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发布国家标准《适配器能效等级》(TCVN 13664:2023),明确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 250W、输出电压不超过 325VDC 的 AC-DC 适配器的最低能效要求、待机功耗要求及测试方法,以淘汰低效产品、推动绿色节能。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 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以修订婴儿床床垫安全标准(16 CFR 1241)。修正案将于 2026 年 5 月 3 日生效。
所有的婴儿床床垫一定要符合包含以下修订的 ASTM F2933-25 婴儿床床垫消费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条款:
2026 年 2 月,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发布通知,宣布对电气产品安全标准不合规处理规范进行部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使韩国电气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反映当前行业最佳实践,逐步提升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修订的核心内容聚焦三个关键领域。在技术术语规范方面,韩国更新了安全标准中的专业表述,确保安全标准文件与实测项目名称之间的一致性。此次特别明确了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电气间隙(clearance)和固体绝缘(solid insulation)等关键安全参数的标准术语。这些参数是电气安全设计的基础——爬电距离指沿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表面测量的两个导电部件间最短路径,电气间隙则是空气中的最短距离,两者共同防止电气击穿和漏电危险。通过统一技术术语,韩国消除了标准体系内部的表述差异,为制造商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指引。
产品类别调整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韩国对受监管产品清单进行了优化,将电动车配件和连接器从监管目录中删除,同时新增汽车适配器作为独立的监管类别。这一调整反映了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现实需求。随着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不断演进和车载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汽车适配器的安全性能日益重要。将其单独列为监管对象,有助于韩国加强对这类高风险产品的质量控制,降低使用的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保护消费者权益。
照明设备类别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后的标准更新了照明产品的分类名称,使之与最新的国际照明设备技术规范保持同步。这一变化确保了韩国照明产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兼容性,便于韩国制造商拓展国际市场。
2026 年 2 月,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发布行政公告,宣布修订《消费品安全确认标准》附件 72(电动滑板车)的安全标准。此次修订旨在遏制用户非法改装电动滑板车超过法定最高限速 25 公里/小时的行为,通过更新和强化安全标准来解决日益严重的安全隐患。
新修订的标准引入了一系列强制性技术方面的要求。最核心的变化是明确禁止任何提高最高速度的改装行为,并严禁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任何可改变限速的方法或工具。全部的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附有清晰标识,向消费者确认最高速度无法被修改。此外,标准序言中删除了单人乘坐的表述,相关条款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以更全面地规范电动滑板车的使用场景。
2026 年 2 月 6 日,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MSIT)发布第 2025-126 号公告,就《人工智能安全保障实施方法》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 AI 服务提供者在系统全生命周期内识别、评估及降低安全风险的程序要求,标志着韩国 AI 监督管理体系在落地层面迈出重要一步。
本次公告是韩国《AI发展及建立信任基础基本法》(AI 基本法)配套实施规范的组成部分。该法于2026 年 1 月 22 日正式生效,是继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之后,全世界内又一综合性 AI 监管制度。公告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引入明确的量化指标来界定监管对象范围。训练累计算力达到 10²⁶次浮点运算(FLOPs)及以上的 AI 系统,须履行建立风险识别、评估与管理体系的相关义务。此外,公告还将 AI 相关安全事故列为判定企业是否须提交安全保障实施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风险管理机制方面,公告要求相关 AI 服务提供者建立系统性风险管理体系,以便对潜在的 AI 安全事故实施有效监测和应对。企业须制定书面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并建立涵盖从设计到退役全流程的治理机制,对风险进行持续识别、评估和处置。高影响力 AI 服务运营者还须将风险管理计划的关键内容在其经营场所或官方网站上公开,并将安全与可信赖措施的相关文件保存至少五年。
对于未在韩国设立实体机构的境外 AI 企业,若年营收超过 1 万亿韩元、AI 服务收入超过 100 亿韩元,或在韩日均用户超过 100 万,须指定境内代理人。在执法安排上,MSIT 表示将给予企业一年的适应宽限期,在此期间暂不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以支持企业平稳过渡、有序合规。出口韩国市场或在韩开展 AI 业务的相关企业,应重视后续配套通知和技术指南的进展,及时评估自身合规义务。
2025 年 12 月,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发布第 2025-0334 号公告,拟修订《电器及消费品安全管理法》项下的自行车安全确认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新增自行车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其中明白准确地提出了水平力疲劳测试等项目,旨在逐步提升自行车产品的结构安全性能。该标准修订草案预计将于 2026 年 8 月或之后正式生效。建议相关出口企业提前对照新规要求,开展产品设计和检测验证,规避贸易风险。
2026 年 3 月信息,加拿大政府已批准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2025。
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2025 将使加拿大可以批准并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PFOS 的修订。
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2025 还对 DP、DBDPE 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引入了限制。法规还进一步限制了 PFOS、PFOA、LC-PFCAs、HBCD 和 PBDEs 及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这些物质在 2012 年法规中已被禁止。
对于附表 1 中列明的有毒物质,除非其在产品中的存在属于偶然情况,否则任何人不得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被禁止的有毒物质。
如果符合有关条件,能够使用附表 1 中列明的特定有毒物质的进行活动或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相应产品。
对于被禁止的有毒物质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相关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提交许可获得申请后,可继续制造或进口相关物质或产品。
所有提交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必须保存包含有关信息的记录,包括可能适用的测试数据,以及所有支持文件的副本。相应记录必须保存五年。
法规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生效,并将取代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2012。
2026 年2 月下旬消息,智利电气与易燃物监督委员会(Superintendencia de Electricidady Combustibles, SEC)发布了新的认证协议草案PE N°1/44:2025,规定未来所有在智利市场销售的相关热泵产品,必须持有符合该标准的SEC认证证书,未获证产品将禁止进入市场。
此协议适用于额定电功率≤7kW 的单相直膨式制冷剂电动热泵,具体包括以下三类核心应用产品:
智利电力和燃料监管局(SEC)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金属接线盒或配电盒的产品安全分析和/或检测协议,见表 1。
2026 年2 月 ISO 官网显示,规定协作工业机器人的标准 ISO/TS 15066:2016 正在修订中,工作组已经起草一份新标准 ISO/AWI 15066-1,预计在未来取代现行标准。
2026年2月ISO官网显示,个人护理机器人标准ISO/FDIS 13482 即将取代 ISO 13482:2014,草案目前已经处于审批阶段。该标准规定了用于个人及专业/商业应用的服务机器人的安全要求。相关服务机器人及其对危害、危险情况或危险事件的覆盖程度均在该标准中标明;该安全标准考虑了人机物理接触的条件,以制定服务机器人的安全要求;它还包含了服务机器人功能安全的更多信息;该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应用和医疗应用中使用的机器人。
2026 年2 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推进的AI 安全专项标准ISO/IEC 27090 已进入处于投票收尾阶段,预计于本年内正式对外发布,将成为全世界首个聚焦 AI 系统网络安全威胁防控的专项指导标准。
标准全称为《Cybersecurity—Artificial Intelligence—Guidance for addressing security threats and compromises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ystems》,由ISO/IEC JTC 1/SC 27( cybersecurity 分技术委员会)主导制定,核心定位是为各类组织提供 AI 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指导,填补AI 专项 cybersecurity 标准空白。标准核心内容涵盖三大方面:一是明确 AI 系统特有的cybersecurity 威胁与风险,帮助组织精准识别 AI 研发、部署、运行及退役各阶段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二是提供威胁检测、缓解与应对的实操指南,规范防控流程与技术路径,助力组织降低 AI 系统被攻击、篡改的风险;三是界定适合使用的范围,覆盖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组织,包括政企单位、企业及非营利机构,适配生成式 AI、大模型、AI 机器人等各类 AI 系统场景。
该标准目前处于ISO/IEC DIS(国际标准草案)阶段,已完成投票征集,正推进最终修订完善,发布后将与ISO/IEC 42001(AI 管理体系)、ISO/IEC 27001(信息安全)形成协同,为全球 AI 安全治理提供“管理+技术”双重标准支撑,助力组织兼顾 AI 创新与网安合规,同时对接欧盟《AI 法案》等全球监管要求。
2026年1月27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氢能领域标准ISO/TS 15916:2026《氢能技术——氢气系统安全的基本考虑》,该标准替代ISO/TR 15916:2015,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氢能技术技术委员会(ISO/TC 197)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能源系统中的氢能技术委员会(CEN/CLC/JTC 6)合作编制,描述了氢气使用及其存在相关的危害,讨论了与安全相关的氢气属性,并概述了为减轻氢气危害所采取的措施,旨在为不熟悉氢能系统应用的人士提供理解氢能系统安全问题的理论基础。
2026 年 2 月,阿联酋政府正式对外发布第 175 号内阁决议,首次以法规形式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技术方面的要求进行系统规范。这项决议不仅划定了监管范围,更针对充电设备的安全性能、互操作性和用户保护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标准。
新规重点聚焦公共充电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所有在公共场所、商业区域提供收费充电服务的设备一定要满足技术合规要求,这包括购物中心、加油站、停车场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景下的充电桩。无论运营主体是政府部门、私营企业还是第三方持牌运营商,都需遵守统一标准。决议涵盖了交流慢充和直流快充两大类设备,确保不一样的功率等级的充电设施都纳入监管体系。
在技术规范层面,决议预计将涉及充电接口兼容性、电气安全防护、计量精度、通信协议以及应急断电机制等核心指标。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未来阿联酋的公共充电设备需要具备统一的接口标准,防止不一样的品牌充电桩无法通用的问题。同时,设备必须配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并确保计费透明准确,保障消费者权益。
新规对家用充电设备采取了灵活豁免政策。居民在自家车库或停车位安装的私人充电桩无需遵守商业充电设备的严格标准,即便这些设备的电费单独计量。但决议设置了明确界线:一旦个人将家用充电桩用于对外收费服务,例如通过手机应用向邻居或陌生人提供有偿充电,该设备就一定要符合公共充电设施的全部技术方面的要求。这一规定有很大效果预防了监管灰色地带,既保护了私人使用的便利性,又确保了商业化服务的安全底线。
2026 年 3 月消息,阿联酋工业和先进技术部(MOIAT)正式对外发布了大容量空调能效标签新版标准 UAE.S 5010-5:2025,替代旧版标准 UAE.S 5010-5:2019。新标准在适合使用的范围、技术方面的要求等方面做了多项调整,核心变化如下:
1. 明确空调能力下限为 65000Btu/h,新增冷凝机组、机房空调等产品类别,覆盖更多商用、工业用大容量空调品类;
2026 年 2 月,埃及标准化与质量组织(EOS)通过第 245 号部长决定,发布了一系列涵盖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照明器具和儿童玩具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此次标准更新旨在提升产品安全性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推动埃及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规范接轨。
新发布的强制性标准聚焦多个关键产品领域。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埃及率先推出了电动汽车充电电缆系列标准。ES 8604-2/2025 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 0.6/1 千伏充电电缆的测试方法,确保充电设备在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可靠性。ES 8604-3/2025 标准则针对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61851-1 标准第 1、2、3 充电模式的交流充电电缆制定了技术方面的要求,标称电压范围覆盖 450/750 伏。这些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埃及正在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电动汽车充电标准体系,为该国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
照明产品领域聚焦 ES 7825/2025 标准《灯具-通用要求和测试》,对各类照明器具的安全性能、电气性能和光学性能提出了全面要求。该标准参考了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60598 系列标准,确保埃及照明产品在安全防护、电击防护、耐热耐火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效规范埃及照明市场,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因灯具质量上的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儿童产品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关注 ES 3123-13/2025 标准《玩具安全 第 13 部分: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品套装和味觉游戏》专门针对儿童使用的特殊类型玩具制定了严格的安全要求。该标准对这一些产品中可能含有的化学物质、香料成分以及可食用材料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防止儿童在游戏过程中接触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充足表现了埃及对儿童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根据第 245 号部长决定,生产商和进口商被给予了合理的过渡期以调整生产和进口流程。对于前 13 项标准涉及的产品,企业将获得一年的宽限期;其余产品则有六个月的调整时间。这一安排既保证了标准的有效实施,又为公司可以提供了充足的准备时间,避免对市场供应造成过度冲击。
2026 年 3 月,黎巴嫩的型式认可证书签发工作已从电信部(MoT)移交至电信监管局(TRA)。
2026 年 2 月 19 日,印度尼西亚通讯与数字部发布了一项关于手机和平板电脑 SAR 要求的新法规草稿。
对于没有语音通话功能且不放置在耳旁的平板电脑,头部 SAR 限值要求可免除。对这些设备,申请者必须要提供一份声明,确认该设备没有此类扬声器,并附上设备的技术规格。
如果当地测试实验室没办法提供完整的 SAR 测试报告,申请证书时可以提交实验室出具的声明信。该声明信必须包括测试报告颁发的预测完成日期。此项规定仅有效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
跟进 2025 年 9 月 17 日的 MRT 国际认证新闻,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技术法规(2025 年 8 月 15 日第 517 号决议),该法规限制了电气和无线电子科技类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 2026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新决议第 66 号,强制期限已从六个月延长至最多十八个月。这项修订正式推迟了乌兹别克斯坦的强制 RoHS 要求日期至 2027 年 2 月 15 日。
2026 年 2 月 10 日,加纳国家通信管理局(NCA)针对终端通信设施(TCE)的技术规范草案开启了公众咨询。
该草案概述了在 450 MHz 至 26 GHz 频段运行电子通信网络的终端通信设施的最低要求:
有关各方可在 2026 年 3 月 9 日前向 NCA 提交意见和建议。
2026 年 2 月,哥伦比亚矿业和能源部发布了关于修订《终端电气及燃气设备合理用能标签技术法规》(RETIQ)的新版决议草案,旨在全面更新现行能效标签制度,逐步扩大监管覆盖范围,强化市场准入门槛,助力国家能源效率目标的实现。RETIQ 自 2015 年第 41012 号决议确立以来,已历经多次修订,是哥伦比亚规范家电及工业用电设备能效表现的核心法规框架。
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在产品覆盖范围上,新草案将电烤箱、电视机等高耗能产品纳入监管,同时移除部分能耗影响较低的设备类别,使法规聚焦于真正影响整体能效水平的产品。在测试标准上,草案要求采用最新国际标准对产品做能效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国际可比性。在能效等级规划区分上,草案重新定义了 A 至 G 级别的认定标准,并设立最低能效准入要求(MEPS),从源头防止低效产品进入市场。
为保障新规平稳落地,草案设置了详细的过渡安排。新纳入监管的产品(如烤箱、电视机)须在决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完成合规认证,过渡期内可凭生产商声明临时销售。基于 2015 年第 41012 号决议颁发的原有证书将保留 12 个月有效期,期满后须依新规重新认证。在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方面,草案允许使用经 ONAC 认可或获国际认可的实验室做测试,提升了企业的合规便利性。
新决议将于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对外发布后六个月起生效,届时包括第 41012 号决议及其历次修正案在内的若干旧规将被同步废止。
2026 年 2 月,英国政府正式对外发布《2026 年能源智能家电法规》(Energy Smart Appliances Regulations 2026)草案,依据《2023 年能源法》第 239 至 244 条授权提请议会审议。这是英国在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方面迈出的重要立法步伐,标志着其对家用智能电气设备的监管郑重进入系统化、强制化阶段。
该法规是英国智慧安全电力系统(SSES)计划第一阶段的核心成果,适合使用的范围涵盖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EVSCPs)、电气化供热设备(包括热泵、储热器、热水热泵等,热容量上限为 45 千瓦热功率)以及家用智能电池储能系统(BESS)。法规的核心亮点之一是对电气化供热设备引入智能强制要求,规定有关产品上市时须具备智能功能,但消费者保留自行关闭智能模式的权利。
新法规将废除《2021 年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法规》,并在适当修订的基础上将其内容并入新框架,从而形成一套统一、完整的能源智能家电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法规还对所有纳入范围的设备设定了智能功能、网络安全(参照 ETSI EN 303 645 标准)以及电网稳定性三大最低技术方面的要求,以防范大规模智能设备接入电网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根据政府计划,第一阶段法规将于 2026 年第一至第二季度提交议会,获批后启动行业实施期,最终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全面生效。第二阶段法规预计于 2027 年提交议会,将进一步强化互操作性要求,确保消费者购买的智能设备能够兼容不同的灵活性服务提供商,保障消费者的自由切换权益。
2026 年 3 月消息,英国药品与医疗保健产品监督管理的机构(MHRA)正式发起一项非常关注的公开咨询,核心议题是探讨“无限期认可带有 CE 标识的医疗器械”在英国(大不列颠地区)的适用性。此举将直接影响未来相关这类的产品进入英国市场的政策走向,引发行业高度聚焦。
• 延长过渡期限:将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MDD)器械的现有过渡期,与 MDD 向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MDR)的转换时间全面对齐,旨在消除英国与欧盟市场准入的时间差,确保持续合规,避免器械供应出现空档。
• 无限期认可:计划无限期认可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EU MDR)及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EU IVDR)的器械,同时提供两种执行方向供选择,即覆盖全部器械,或仅覆盖在英国《2002 年医疗器械法规》中同风险、低风险分类的器械。
• 新增国际互认途径:针对已符合 EU MDR/IVDR 法规、但在英国《2002 年医疗器械法规》中风险分类更高的器械,计划新增国际互认准入途径,旨在兼顾市场准入效率与英国本土的安全监管要求。
本次公开咨询开放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相关企业可在此期间提交反馈意见。
2026 年 2 月 10 日,英国政府发布了有关欧盟委员会公告 C/2025/946 的提示。该公告涉及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EU) 2025/40 (PPWR)在英国北爱尔兰(UK-NI)实施的解释。
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告 C/2025/946,依照《温莎框架》(即《爱尔兰/北爱尔兰议定书》)第 13 条第 3 款规定,《温莎框架》附件 2 第 25 点中引及的包装指令 94/62/EC 将解释为欧盟 PPWR 法规(EU) 2025/40。
在此建议向欧盟及英国北爱尔兰出口消费品和包装的企业,应尽快准备相应测试报告(例如重金属含量测试报告。如适用,还须进行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和氟(F)含量测试报告)、符合性声明(DoC)及技术文件,并在消费品和包装所投放市场的、并已开放注册的欧盟成员国国家登记册处进行注册。
2026 年 2 月,菲律宾能源部(DOE)发布三份草案,拟将家用电熨斗、电热水壶及家用微波炉正式纳入菲律宾能效标签计划(PELP)的强制管理范围,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1 日。这是菲律宾在持续扩大能效标签覆盖范围上迈出的又一重要步骤。
三份草案文件分别为《2025 年第一版家用电熨斗 PELP 实施指南草案》《2025 年第一版电热水壶及电热水瓶 PELP 实施指南草案》以及《2025 年第一版家用微波炉 PELP 实施指南草案》。一旦正式生效,上述三类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须按规定完成企业及产品注册,并提交经 ISO/IEC 17025 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经评定合格后方可加贴星级能效标签上市销售。
该 DAO 旨在严格确保在菲律宾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的移动电源和便携式电源组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要求。
由直流电源供电,或通过直接插接结构由交流市电电源供电的移动电源及便携式电源装置;提供直流输出的移动电源;便携式电源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搭电线组件、插座、直流电连接器、车载适配器插座、USB连接器以及感应式电力发射器等
法规提到,PS 安全认证标志许可计划(PS Safety Certification Mark Licensing Scheme,简称为 PS 许可计划)将面向在菲律宾市场销售或分销移动电源(充电宝)及便携式电源装置的本地和国外制造商/组装商开放。对于符合有关要求的公司,将授予 PS 许可标志。
适用于未获 PS 认证的移动电源(充电宝)及便携式电源装置的进口商,仅对当次报关批次有效,需逐批申请。
每份 PS 许可证申请均须针对特定工厂、生产设施或场地提出。若申请人为境外制造商/组装商,必须由境外制造商/组装商在菲律宾合法注册的本地分支机构、代表处或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凡进口由外国制造商/组装商获得有效 PS 许可证所涵盖的充电宝和便携式电源设备的企业,均须根据每批货物、每份提单/航空货运单的情况申请确认声明(SOC),以确保所进口的产品源自持有有效 PS 许可证的公司。
2026 年 2 月,阿曼电信监管局(TRA)推出符合性自我声明服务,作为其型号核准制度的一部分,旨在逐渐完备电信设备审批框架,并采用有助于加快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的现代化监管工具。
2026 年 2 月 12 日,泰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发布了一份草案,对双酚、环氧衍生物、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等关注物质引入了更明确的基于迁移的安全要求和新的控制措施,并将覆盖范围从陶瓷和搪瓷扩大到金属、玻璃和纸质材料。
修订后的提案维持了对陶瓷食品接触材料的控制,但更新了定义、产品类别(餐具、中空器皿、婴儿食品容器和炊具)和安全规定。需要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 601、602 和 564),并符合 ISO 6486 和东盟对铅(Pb,CAS 7439-92-1)和镉(Cd,CAS 7440-43-9)迁移的限制。一般要求明确禁止重复使用以前装有危险物质的容器,并要求使用食品级着色剂和印刷油墨。建议有两年的过渡期。
该草案引入了一个全面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新章节,涵盖马口铁、镀铬钢、铝、铝箔和漆罐。除了一般的卫生和腐蚀要求外,该提案还借鉴了欧洲委员会的指导,为铝、镍、铬、镉、铅、汞和砷等多种金属离子制定了具体的释放限值(SRL)。它还引入了对环氧基罐涂料的严控:双酚 A(BPA,CAS 80-05-7)为未检出,双酚 A 二缩水甘油醚(BADGE,CAS 1675-54-3)将受到特定的迁移限制,双酚 F 二缩水甘油基醚(BFDGE,2095-03-6)和酚醛缩水甘油基酯(NOGE)将被禁止。根据欧盟包装和包装废物法规(PPWR)概述的指导方针,提出了 PFAS 的新浓度限制,包括目标和总浓度,包括聚合物 PFAS。根据详细情况,预计过渡期为三到五年。
玻璃食品接触材料将在一个专门的章节下进行新的监管。草案对平板玻璃器皿和中空玻璃器皿进行了区分,并将铅和镉的迁移限制与 TIS 603 和日本第 370 号通知保持一致。还将引入碱度(表示为氧化钠)的额外参数。与其他材料一样,还包括对食品级着色剂、印刷油墨的要求,以及禁止事先危险使用。建议有两年的过渡期。
纸基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涂层、层压、烘烤、烹饪和热滤纸,将首次正式纳入框架。需要遵守 TIS 2948和 3438,与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的建议和欧洲委员会的指导保持一致。除了一般卫生规定外,草案还引入了化学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迁移限制、荧光增白剂、染料、抗菌剂和感官中性。与金属一样,BPA 为未检出,BFDGE 和 NOGE 将被禁止,BADGE 将受到迁移限制,PFAS 将受到特定物质和总浓度上限的监管。在有塑料涂层的地方,还需要遵守泰国的塑料食品接触法规。
之前覆盖的搪瓷涂层金属制作的产品将从范围内删除,理由是它在泰国不再常用于商业食品包装。
2026 年 1 月 19 日,澳大利亚修订了以下化学物质的登记条目,原因是撤销了将其正式名称视为工业化学品机密商业信息(CBI)的批准。
2026年2月12日,澳大利亚发布了 AS/NZS 4417.2:2020 Amd 1:2026,为确保电气安全,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法规要求电气设备应按照 AS/NZS 4417.1&2 及电气设备和安全系统(EESS)的要求标有 RCM 标志,否则不得在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市场销售。AS/NZS 4417.2 详细列出了设备需要符合本标准的特定法规要求。
部分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 12 个月后生效。其他修正案,特别是与 B.2.74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EVSE)、B.2.75电池储能系统(BESS)设备和 B.2.78 便携式电站相关的条款和风险分类,则有 24 个月的过渡期。若受影响部分未标注新文本的适用日期(DOA)或当前文本的撤销日期(DOW),则修正案立即生效。
该修正案对 B.2.4(电弧焊机)、B.2.19(双端发光半导体灯)和 B.2.73(热水器)的部分产品定义和类别规范进行了修改,并且新增了以下法规定义:
• 和包括任何电缆内控制和保护设施(IC-CPD)、车辆适配器或车辆充电电缆组件;
• 一种电气设备,具有内部固定或可更换的电池系统,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池单元、模块或电池组,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就国家标准《能效标签-空调-强制性要求》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通过 WTO 对外发布 TBT 通报,就国家标准《能效标签-空调-强制性要求》(PCTTCS 35:20XX)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29 日。
厄瓜多尔于 2026 年 2 月 5 日通过 WTO 对外发布 TBT 通报,就 PRTE INEN 072 (3R)《无管道空调器的能效》(第 3 次修订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马来西亚将禁止使用 3300MHz~3400MHz 频段的超宽带通信设备
马来西亚通信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根据《2025 年第 2 版通信产品类别分配表》(Class Assignment No.2 of 2025)附表信息,在 3300MHz~3400MHz 频段运行的超宽带通信设施的类别分配将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届时将禁止使用该频段的超宽带通信设备。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就《蜂窝移动终端技术规范》(第 1 版第 4 次修订)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拟涵盖 2G 连接性要求和小区广播服务相关规范,以及锂电池的新标准引用。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9 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